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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金管局与星展就雷曼债券达成协议

2010-07-15 10:12

新浪财经讯  7月15日消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昨日公布,就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分销与雷曼兄弟集团相关的Constellation债券(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事宜,与星展香港达成协议。以下是协议内容:

继证监会早前作出调查后,星展香港在不承认任何责任下,同意提出有关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和解计划。根据有关和解协议:

星展香港将会向已购买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星展香港客户,提出总额约6.51亿元的付款建议,这些客户必须是在购买该等债券时,获星展香港按照其投资风险评估系统评为属低至中级风险,即第1、2或3级风险类别的客户(低风险客户);星展香港将会向低风险客户支付一笔款项(和解款项),金额相等于有关低风险客户对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投资总额,加上这笔投资总额若在投资当日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入星展香港,在投资当日直至今天日期为止,星展香港就该笔款项应付予有关客户的利息,再减去迄今已支付予他们的票息后所得款项;对于那些已经与星展香港达成和解协议的低风险客户,星展香港将会向他们提出补发款项的建议,以达至这批客户得以与其它低风险客户享有相同待遇;至于星展香港列入较高风险级别的客户(即评定为第4或5级风险类别的客户)所进行的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交易,星展香港将以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逐一复核有关这些交易的投诉;及对于星展香港在今天日期前售出的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以外的非上市结构性产品,星展香港将会采用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复核有关这些产品分销事宜的客户投诉。

证监会在调查过程中提出以下关注:

星展香港将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售予高风险级别及低风险级别这两类客户时,将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评为低至中级风险产品(按照星展香港的风险评级制度,这些产品在1至5级的风险评级(低至高风险)中,获评为2级风险);星展香港另一部门曾将同一产品评为较高风险级别的产品;有关发行章程已述明,准投资者可能会损失全部或大部分对该等Constellation债券的投资;及对于当时在客户风险评级中,那些应选择保守、稳健及均衡型投资的低至中级风险类别的客户,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未必适合他们。

这项协议的作用是,约2,160个账户的低风险客户若接纳上述和解计划,便可以取回投资款项及利息并扣减作为债券持有人已收取的票息后的款项,而高风险客户的投诉亦可获星展香港根据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全面复核有关个案。

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1条达成此项协议,在考虑星展香港将提出的和解计划时,已顾及到销售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与销售雷曼兄弟迷你债券两者之间多项不同之处,因此本个案的和解协议条款与迷你债券个案的不尽相同。证监会在考虑过程中顾及的重要因素包括:

有别于雷曼兄弟迷你债券,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并没有可分发予投资者的抵押品;根据与16家银行就迷你债券事宜达成的协议,分销银行同意交出从销售迷你债券所得佣金,以成立追讨基金,加快取回相关抵押品,但在本个案中,星展香港无需提供有关款项;及有别于那些接纳迷你债券协议所提出的回购建议的客户,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持有人并无机会获额外或补发款项或发还债款,换言之,星展香港的付款将会是低风险客户唯一可获付的款项。

证监会在考虑此协议的条款时,亦顾及到以下几点:

客户若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且具备衍生工具交易的经验及知识,Constellation债券可能本应是适合他们投资的产品;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会处理涉及第4至5级风险类别客户的每宗个案;对于获星展香港投资风险评估系统评为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客户,上述投诉处理程序应足以处理星展香港将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分销予这批客户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它不规范情况;星展香港承诺委聘独立机构,检讨分销制度及监控措施,确保星展香港日后以适当方式分销非上市结构性产品;此协议使本个案得到适当的解决,对星展香港及其客户均有利;

即使证监会成功对星展香港及/或其主管人员及雇员采取纪律处分,亦不能达到此协议取得的结果;及此协议取得的结果,可为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其它分销商提供指引,从而解决已购买这些产品的客户的投诉。

证监会及金管局认为,就它们向星展香港在监管方面提出的关注,星展香港提出的和解计划属合理及适当;协议亦符合公众利益。

鉴于星展香港提出上述和解计划,证监会将不会就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分销事宜,对星展香港及其雇员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但有关方面涉嫌犯有不诚实、欺诈、欺骗或属刑事性质行为的情况除外。金管局已知会星展香港,对于那些接纳星展香港和解建议的低风险客户,金管局不打算就该等客户的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个案,对星展香港采取执法行动。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先生(Mr Martin Wheatley)表示:“对于从星展香港购入雷曼相关Constellation债券的全部客户而言,是次协议为他们取得成果;对于销售这项产品的其它银行及中介人,这项协议提供有用的指引,有助其解决较低风险客户的相关投诉。”

他续说:“中介人向客户提供投资意见时,必须运用适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证监会就雷曼相关的结构性产品个案进行的调查,清楚显示证监会《操守准则》所订的各项准则,是中介人行事的重要依据。认识产品、了解客户的情况并向客户提供清晰正确的数据,都是中介人必须履行的职责。这不但可以确保客户的利益永远居于首位,亦同时能够保障销售产品的中介人。”

韦奕礼先生指出:“证监会一直竭力减低香港市场出现不当销售的风险。今次这类和解计划,使大家更清楚认识到,若我们将来未能妥善处理有关事宜,所有市场参与者将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先生表示:“金管局欢迎这项和解计划。金管局相信,这项和解计划既合适且合理,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下提供一个务实的解决方法,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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