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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阳光私募将现身厦门

2010-05-04 09:37
导报讯 (记者 张顺和)昨日,记者获悉,继北京和上海之后,厦门也将很快出现国内第三家以合伙制形式创设的创新型阳光私募基金——— 厦门海鳌阳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记者了解到,海鳌(厦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该基金的发起人及管理人。海鳌投资公司首期将注入500万元作为跟投资金,并正在与一些投资合伙人协商,该合伙制私募基金预计在近期即可正式成立。
  
  据了解,国内从去年8月份就开始暂停开立新的信托账户,至今仍未有解冻的迹象,使得传统的通过信托公司发起阳光私募基金的渠道陷入困境,国内很多阳光私募公司一直在寻找变通的办法。
  
  2009年12月起,随着《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修改,中国的合伙制企业开始可以独立开立证券账户,合伙制这一在国外本来就很流行的方式随即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合伙制私募基金实际上是一种公司型基金,它一般是由投资机构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并承担无限责任,而其他的普通投资人则为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信托类产品,投资者不需要再向信托公司缴纳管理费,进而降低了整个私募基金的运营成本,在投资收益相等的情况下,投资者获得的实际收益无疑更多。
  
  不过,合伙制私募基金仍需与传统的信托产品一样在第三方银行托管,同时投资者还可随时查询及监控账户运作情况,故安全性与透明性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更高。投资者只要接受该合伙制私募基金的章程,并去工商局做一下变更登记,即可很方便地按该基金的最新净值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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