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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11股民状告科龙造假

2010-04-30 10:30
曾经的A股上市公司科龙电器被海信电器收购已经达四年之久,但有11位福建股民至今依然不屈不挠地状告科龙电器造假。
  目前,这起中国资本市场的马拉松官司已上诉至广东省高院,这11位在科龙电器中炒亏的股民能否获得赔偿很快将见分晓。
  有人一下亏了50多万
  “没赔到钱还得继续告。”昨日,因科龙电器造假案而蒙受巨亏的厦门股民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坚决地表示。
  科龙电器曾是A股上市公司,2006年4月,被海信电器以4.6亿元收购并完成了重组,改名为海信科龙(现为ST科龙)。
  科龙电器的没落,缘于两次虚假陈述而受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陈先生告诉记者,2001年他买进科龙电器后不久,科龙电器随之曝出了第一次 “虚假陈述案”,此后科龙股票一路暴跌,陈先生在亏损了10多万元后,最终决定“割肉”。
  2005年,科龙电器又一次曝出虚假陈述案。在此之后的2006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科龙电器的行政处罚,随后国内204位股民向广州法院提起诉讼,以虚假陈述为由向科龙电器索赔290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当时福建共有30多位股民分别委托福建方圆统一、大佳和圆一三家律师事务所参与了这起诉讼,这当中有7位厦门股民。
  其中,方圆统一共代理了其中13位福建股民的诉讼。方圆统一律师王建徵告诉记者,在13位股民中最多的亏损50多万元,最少的1万多元。
  而根据2009年6月广州中院调解的结果,在王建徵代理的13位股民中,有12位接受了此次调解,厦门一位叫陈毅真的股民获得了58728元的赔偿。
  11“不合格”股民遭拒赔
  不过,目前仍有11位福建股民拒绝接受调解,上述陈先生就在此列。
  广州中院表示,2003年4月4日后买入科龙股票并在2005年5月10日时仍持有股票者方可作为合格原告,如亏损发生在2003年4月4日之前,则法院认定为不合格。福建的这11位股民也因此被认为没有理由获得赔偿。
  但陈先生认为,虽然他买进科龙股票的时间不在2003年4月4日实施日之后,却正好是在科龙曝出第一次虚假陈述案的时间段内。因此,他和其他10位股民不服调解结果,继续联合向广东省高院上诉。
  “科龙电器曝出虚假陈述案的时间段虽然不同,但同样都是因为虚假陈述而造成的亏损,科龙电器没有理由只赔后面的原告,不赔之前的原告。”方圆统一律师王建徵向记者透露,这起案件已经上诉至广东省高院,目前,法院正在调解当中。
  此外,据律师事后调查,在科龙电器第二次曝出虚假陈述案后,仍然持有科龙股票的股民超过1000人,但由于广州中院从立案到最后的调解时间跨度将近四年,这让多数尚未起诉仍处于观望状态的股民错过了两年的有效诉讼期,对于这些股民来说,在130位股民获得赔偿后,已经被视为主动弃权放弃了索赔。
  延伸阅读
  科龙电器财务造假案始末
  科龙电器原名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和香港两地上市,2006年公司被海信集团收购,改名为海信科龙。
  因从2002年至2004年,采取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导致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996.31万元,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847.05万元,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4875.91万元。
  2005年5月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展开立案调查;2006年7月5日,科龙电器发布公告,宣布证监会对其虚假陈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科龙电器以及当时公司负责人顾雏军等处以数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导报记者 谢嘉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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