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股票 > 港股 > 正文

港证监会禁经纪内地揽客 券商称仍有操作空间

2010-04-08 10:33

新浪财经讯 4月7日晚间消息 对于香港券商在内地招揽顾客,香港证监会日前发出通函称“难以有效监督”,若涉“行为失当”将严厉处罚,考虑撤销牌照。但不少香港券商表示,为求生存不得不继续开拓内地市场,目前证监会监管下仍有操作空间。

新浪财经从部分本地券商处了解到,近年来,越来越多香港中小券商在内地注册了投资咨询类公司,推介香港投资产品,并招揽客户投资于香港市场。香港证监会数月前开始关注并调查事件,4月1日晚向业界发出《澄清法团及个人(特别是在香港以外地方进行业务者)的申领牌照责任的通函》,对持牌券商在香港以外地区开展业务表示关注,并指有券商刻意误导客户和证监会,或考虑撤销牌照。

对于通函中所称“误导客户和证监会”行为,有券商表示冤枉。全国政协委员、恒丰证券董事长张华峰对新浪财经表示,证监会关注本地券商在未获取内地牌照的情况下,以经纪身份接受客户指令,投资于香港股市楼市。事实上,为免触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券商一般不让内地注册的公司直接为客户开户,而是转交香港注册的公司开户操作。

“我们会发放香港市场的一些信息和资料,或者与深交所等机构举行研讨会,向内地客户推介香港股票市场”,张华峰说,“客户如果有开户需求,内地公司会向香港公司索取表格,见证客户签署。”他强调,客人开户过程中,香港公司会通过电话向客户解释股票风险、交易程序、佣金、孖展等信息,这些经纪行为受到香港证监会监管,不涉及误导客户。

而且,大部分客户早已通过各种方式在香港拥有存款账户,“这些客户99%都是在网上买卖股票”,张华峰说,开户后香港公司从本地银行为客户转账,并没有接受客户的买卖指令。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香港券商则表示,证监会的通函表明有权以“行为失当”理由处罚券商,严重的可以除牌,但“行为失当”的判断标准却仍模糊。“例如,内地客人听了我们在内地的推介以后,来香港旅游的时候找我们开户,应该没有违规”,他指出,“可是,客户开户后回到内地有投资方面事宜需要咨询,我们难免要在内地帮他们处理,这就可能被证监会认为‘行为失当’了。”

许多中小券商表示,对于证监会不希望香港券商接触内地客户的心态很理解,但是本地竞争激烈,大型金融机构又享有许多业务便利,为了生存不得不“打擦边球”。张华峰指出,香港政府在内地推广香港交易所买卖基金(ETF)等产品,中小券商做不了,只有大型金融机构能做,“我们经营这么困难,为什么他们视而不见?”

在证监会通函的规定下,多数券商认为“仍然有空间”。有券商表示,不可能就此放弃内地客户,只会调整一些手续,例如减少经纪北上接触客户的工作时间等,避免令证监会认为“行为失当”。

关于券商对通函的理解,香港证监会人士对新浪财经表示,通函并非法律意见,因此证监会不会进一步阐释文件中的细节,券商若对通函中所述有疑问可咨询法律界人士。(彭琳 发自香港)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