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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前主席夫妇洗黑钱被判刑 调查耗时两年
2010-03-18 15:22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钧濠集团前主席曾炜麟夫妇,于2002年向港交所讹称将注资重庆市燃气管道项目,以图骗取获发新股,后来为掩饰罪行,伙拍美建集团3名董事制造虚假资金流,以图瞒天过海。
法官17日判刑时斥责被告损害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判曾氏夫妇入狱32个月及30个月,余下3名被告分别判监半年至1年。
区院经过逾百日的审讯后,法官早前裁定钧濠前主席曾炜麟,及其妻子兼集团执董郭慧玟,2项串谋诈骗及1项串谋洗黑钱罪成。同案3名被告,美建集团有限公司执董郑启明、李国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伟光,1项串谋洗黑钱罪成。
法官17日判案中主谋曾炜麟入狱32个月,妻子入狱30个月,郑、李和黄依次判囚9个月、1年和半年。
案件主管廉政公署署理总调查主任容达材17日在庭外透露,他们于2005年接获投诉展开调查,由于案件复杂及涉大量文件,调查需时2年,至2007年才展开拘捕行动。案件审讯期间,他们特别聘用一名熟悉内地法律的律师任专家证人,在庭上讲解内地投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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