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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公司内地所得结售汇暂未松绑
2010-03-16 13:43本报讯 昨日有外电称红筹上市公司获准无须经结售汇程序,可将内地经营所得以人民币形式汇入香港。证券时报记者向知情人士求证,得知此新规属监管当局的初步意向,尚未到达落实层面。
据参与中信泰富分析师见面会的国泰君安分析师Simon Jiang称,中信泰富上周公布业绩后,公司主席常振明曾向在座的分析师透露,监管部门考虑准许该公司毋须将人民币先结汇并转为港元,而是可直接以人民币形式汇至香港,并停留在港使用。Simon Jiang表示,当时常振明未就此事多做解释。据称,此项新规具体条款目前尚处于报批阶段,故没有明确新规适用的范围和条件。
而在证券时报记者查询的其他红筹国企公司和“小红筹”民企公司当中,没有公司称已得知有关于资本增值结汇安排的新规定;中信泰富公关发言人在接受查询时表示,正在就常振明当日所言进行核查,结论尚待公布。
目前,人民币境外业务仅涉及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经常账项目界限。红筹企业在国内参与的房地产或其他实业投资项目,按外汇局规定,在项目完结并缴纳税款后,须即时将所得盈利及投放资本进行售汇(即卖出人民币并购入外币),并汇出资金;而以外币汇入内地投资时,则须即时进行结汇(购买人民币并卖出外币)。若央行和外汇局允许红筹公司可将利润以人民币汇出,意味外汇局核准的跨境人民币流动范围已超越目前政策范围。
据光大控股总裁陈爽所述,该公司因属红筹公司,去年曾经因为要将国内利润转为香港员工分红而大费周折,因此对于内地放开国内利润流入香港的要求十分强烈。以中信泰富为例,该公司正在澳洲兴建的磁铁矿项目,投产后将会向内地钢厂出售成品钢锭。在境外持有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将会使收入及支付更易操作。
据市场人士称,若内地运营利润可以人民币形式汇至香港公司,一则可减轻企业售汇对境内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二则有利于推升香港人民币货币供应余额,落实支持香港拓展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政策。由于人民币存在升值趋势,企业更愿意持有人民币,以减少结售汇过程中因买卖差价而蒙受损失并避免有关费用。另外,在港人民币存款结余若能因中资企业汇入资金而使飙升,对香港争取获批发行更多人民币投资产品,也十分有利。
截至今年2月底,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的红筹公司共有92家。据2008年年报,整体红筹公司贡献的净利润是人民币1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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