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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今年检讨上市前报告规则

2010-03-16 13:40

新浪财经讯 3月16日消息,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刊发2009年工作报告,并指出委员会今年的工作,将包括检讨有关新股发表上市前报告的《上市规则》。

据香港媒体报道,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刊发2009年工作报告,表示已将去年4宗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个案,转交证监会跟进。这等严重个案,主要涉及上市文件披露失实陈述、未有就关连交易取得股东批准,以及未有披露重要资料(如股价敏感资料、重大交易或向他人提供重大垫支)等。

  4宗严重违规已交证监

至于委员会今年的工作,将包括检讨有关新股发表上市前报告的《上市规则》。据了解,有关检讨要伙同证监会进行,因为当中涉及分析员及保荐人的规管工作。

根据现行的《上市规则》,保荐人为新股撰写上市前研究报告时,若果载有盈利预测,或者前瞻性的内容,必须确保相关内容同样在招股文件出现。

消息人士指出,尽管已有规则确保资讯统一,但机构投资者与散户在接收资讯的时间上,始终有先后之别,而研究报告所涉猎的内容,往往较上市文件完备,是以有检讨需要,以确保机构投资者及散户可以取得“对等”的资讯。

另外,就中、港互认会计师及财务报表的安排(即国企可聘用内地核数师,AH股只需预备一份财务报表),委员会称根据收回的咨询意见,委员会同意推行有关措施。

有关新安排原定于今年1月1日推行,但据悉香港证监会对于监管内地核数师的问题还有顾虑,正与内地财政部磋商,以致新安排未知何时可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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