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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监会将设新申报制度监控卖空
2010-03-03 11:07新浪财经讯 3月2日下午消息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今天表示,为了防止大额空仓影响市场稳定,将设立空仓申报制度,提高香港卖空活动的透明度。持股票空仓额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0.02%,或者市值超过3000万港元的投资者必须每周申报。
在金融危机中卖空活动频频对股市造成冲击,引起各国金融监管者警惕,从2008年起,欧美各国先后设立了卖空监控体系。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亦礼(Mr Martin Wheatley)指出,“大额空仓可能影响市场稳定性,实施空仓申报有助于全面了解市场上卖空活动”。
证监会建议的制度中,在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一般为周五),空仓量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0.02%或市值3000万港元,持有人就必须在下周第二个营业日之前向证监会申报其空仓的总额,直到持仓量低于以上两个界限为止。
证监会将在接到申报的一周后,以不记名的方式,向市场公布每只股票的合计空仓量。“我们不会公开太多的信息”,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雷祺光指出,公开持仓者的过多信心,可能导致投机者以此获利,或者让散户误解一些机构对后市作出了判断,反而影响市场稳定。证监会还可能以调查、报告等形式向市场披露信息。
目前香港交易所每日都向市场披露空仓交易的数额信息,但投资者无从了解市场上某支股票还有多少空仓,或者何时平仓。证监会表示,新的申报制度将能够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信息。
据悉,目前欧洲国家对于卖空的申报要求是每日申报,同时即日予以披露。对此,雷祺光表示,香港证监会不希望让市场有太多负担,不过,如果再出现金融危机,证监会有权随时收紧这些要求,譬如要求申报的频率提高,或者将申报界限降低,“这个新制度给予证监会更大监管卖空活动的能力。”
在新制度运行初期,申报的要求仅限于卖空股票,而不包括衍生工具。证监会表示,未来会考虑是否要将申报范围扩大到衍生工具,不过由于衍生工具种类繁多,而且总量不停变化,简单地申报总量将得出一些无意义的数字。
证监会将透过新的附属法例来设立这一制度,这一过程预计须时几个月,未来将在适当的时候就新法例发出咨询文件。(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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