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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签金融合作备忘录 两地交易所展开合作
2010-01-20 12:36新浪财经讯 1月19日下午消息 香港特区政府今天下午与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签署金融合作备忘录,宣布在三个方向上加强合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将支持上交所和港交所在企业上市、产品开发、信息互换等方面合作。
就在香港政府总部当年签署《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的房间内,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沪港金融合作的备忘录》,以推进上海与香港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联动发展。陈家强表示,两地将在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的框架,以及国家金融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加强金融领域合作。
陈家强表示,未来会在三个方向上加强合作,总体目标是在CEPA框架下,以国务院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引来合作,共同增加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们订定了加强沪港金融合作的优先领域”,陈家强指出,这些领域包括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机构两地互设和加强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合作。“我们支持和鼓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企业上市、产品开发、产品合作、信息互换等方面加强合作”。
双方机构还决定,组织协同两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组织代表,每年定期在沪港两地轮流召开会议,健全两地金融对话和交流。
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在仪式上称赞“我们的合作比金子还要宝贵”,并表示,上海首先要向香港这一国际金融中心学习,“特别是国际化方面的经验”。他相信,签署协议后,实际业务会很快推进。
事实上早在2009年初,两地交易所已经签署“更紧密合作协议”,当时的重点在于信息交流、产品发展和人员培训等方面。9月份,香港证券专业协会与陆家嘴金融城人才金港合作,共同推广投资及金融领域专业认证及培训项目。去年8月份,陈家强访问上海,进一步沟通了对加强两地金融合作的意见,促成了今天这份更深入合作“备忘录”的诞生。
香港证监会主席方正在仪式后表示,外界总是关注沪港竞争,“其实我们正在很多方面合作”,他认为香港作为成熟的金融中心,与上海这个发展中的金融中心有互利互补之处,“我们要往前看,短期有竞争,长期来说我们更多的是合作”。(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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