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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等联合咨询证券交易无纸化

2010-01-04 09:58
  近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证券登记公司总会有限公司联合发表咨询文件,就香港证券市场无纸化运作模式展开3个月的公众咨询。香港证监会人士表示,证券无纸化运作估计最快两年后可实施。
  
  在无纸化制度下,投资者可以自身名义并通过电子方式持有及转让证券。而目前投资者虽然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持有及转让证券,但有关证券必须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而非投资者自身的名义持有。
  
  咨询文件同时建议,今后发行商进行首次公开招股(IPO)时,也可以让投资者选择以电子方式获发新股。
  
  根据咨询文件,新的无纸化证券运作模式有如下特点:首先,在持有证券的形式方面,投资者可选择以电子方式或纸张形式持有,以本身名义或代理人的名义持有,以及通过他们可直接控制的户口,又或通过经纪、银行或托管商控制的户口持有。
  
  其次,所有非实物形式的证券均会在中央结算系统内持有,而所有纸张证券则会在中央结算系统以外的地方持有。届时将设有无凭证式附属登记册,以记录所有在中央结算系统内持有的证券,而凭证式附属登记册则会记录所有在中央结算系统外持有的证券。
  
  香港证监会表示,在可行范围内,无纸化制度亦将适用于在香港上市的境外公司的股份及债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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