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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多举措防范利用市值管理牟利

来源: 和讯股票  2014-08-05 11:16

曹中铭 财经专栏作家(资料图)
曹中铭 财经专栏作家(资料图)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这也是“市值管理”首次被写进资本市场顶层制度设计的纲领性文件中。其实,在新“国九条”之前,诸多上市公司或明或暗地进行着市值管理。只不过,在某些“市值管理”的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利用所谓的“市值管理”牟利,对于某些上市公司、PE、私募机构等来说已是轻车熟路,而其手段与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如传统的坐庄模式。相关机构会与上市公司沟通好,先放利空打压股价,机构吸足筹码后,利好开始不断兑现,进而推动股价的上涨,机构顺势在高位卖出股票,将帐上盈利变成真金白银。再如上市公司利用市值管理的名义,为大小非高位减持保驾护航。即使是在大宗交易过程中,市值管理也能“大显身手”,其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先拉升后交易与先交易后拉升的大宗交易市值管理。

其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方案的核心还在于并购重组。鉴于A股市场对并购重组趋之若鹜的投机特性,利用并购重组实现市值管理,不仅成效显著,而且 更容易得到市场的认同。更重要的还在于,并购重组背景下的市值管理,还能逃脱内幕交易的嫌疑。其主要也有两种方式,一是先减持后重组,重组启动前,大股东 减持股份,而并购基金代为接盘;二是先增持后并购,利用基金子公司的产品通道,以结构化产品的方式实现增持。无论哪种方式,在资产重组的“催化”下,上市 公司股价大幅上涨早已“被锁定”,也意味着大股东获利同样“被锁定”。

毫无疑问,上述利用市值管理牟利的方式,都是在打“擦边球”,也存在践踏市场“三公”原则的问题。而在这些市值管理的背后,无不是以中小投资者 埋单作为代价的。因此,监管部门在大力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市值管理的同时,对于个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以维护市场的秩序,保护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笔者以为,对于那些先出现异动后上市公司发布利好的股票,监管部门应启动核查程序。个股异动分为股价异动与成交量异动。股价异动一般都能看出来,而成交量异动特别是某些神秘帐户大量买入同一只股票,而后上市公司利好“不期而至”,这种股票特别需要引起警惕。监管部门的核查,将有利于还原真相。

其二,针对上市公司为大小非高位减持保驾护航的现象,可规定在大小非解禁前后两个月之内,禁止上市公司发布有可能引发股价剧烈波动的利好消息。大小非解禁前高送转、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等,每年在市场中都在发生。利益输送如此赤裸裸,如此冠冕堂皇,显然是信息披露本身存在漏洞导致的。有漏洞不堵,将后患无穷。

其三,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设置一定的门槛。目前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几乎是没有门槛的,无论是绩优公司、绩差公司还是垃圾公司,都可以实施资产重组,这也导致市场上众多僵尸公司死不退市的比比皆是。如果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才能实施资产重组,许多公司连并购的资格都没有,又如何利用市值管理来牟利?

其四,严厉打击市值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市值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打击的态度要坚决,惩罚要严厉。一经发现,应像严惩光大证券“乌龙指”一样进行顶格处罚,如此才会有威慑力,才能起到震慑违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的。

[责任编辑: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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