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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四大证券报内容摘要

来源: 海峡财讯  2012-09-07 08:13

中国证券报:

新三板试点扩容初期交易规则不变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6日宣布,来自北京、上海、武汉、天津的8家企业,将作为新三板扩大试点后的首批企业,7日在新三板挂牌交易,这8家企业都没有融资。他表示,新三板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试点扩容初期,仍沿用原中关村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各项制度规则,挂牌企业以股份转让为主,不会分流股市资金。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正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就股息红利税征收实行差异化税率事宜,相关方案确定后,将尽快出台。

该负责人表示,新三板的定位和市场功能是服务中小企业,弥补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缺失,为挂牌企业股份转让提供更有效率的平台,为融资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

该负责人说,规则调整是场外市场建设过程中必须做的工作,目的在于让市场制度安排更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更体现市场化原则,降低市场成本、提高 市场效率。但未来新三板制度、规则如何调整,有关部门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再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需求,构建市场服务体 系和制度体系。这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谈到未来扩大试点的节奏,该负责人表示,7日新三板试点扩容起步后,四个园区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将常态化,通过备案的企业挂牌无批次、无时滞,不会分 批进行,而是遵循“稳中求进、以稳为主”的原则,根据各方面准备的成熟程度来推进。他还否认了10月将进行第二批试点园区扩容的传闻,表示扩容节奏也将 “稳中求进、以稳为主”。

发改委再批30个基建市政项目 融资料获政策倾斜

继5日公布批复总投资规模逾7000亿元的25个城轨规划和项目后,发改委6日再次公布批复13个公路建设项目、10个市政类项目和7个港口、航道项目。保守估计,发改委在两天内集中公布批复的这些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解决基建投资的资金缺口。在间接融资方面,银行或进一步放松基建类项目信贷;在直接融资方面,企业债和公司债 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建投资的支持力度;同时,保险资金将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资。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在新批复的13条公路建设项目中,中西部地区占大部分。其中,青海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474公里,新疆阿克苏至喀什 公路429公里,新疆乌苏至赛里木湖公路301公里,湖南、广东、吉林、江西、浙江、河北、辽宁、甘肃、西藏、云南各有一条公路获批。

10个新获批的市政类项目具体包括:河南郑州、甘肃白银、内蒙古巴彦淖尔、古乌海、通辽、重庆渝北、陕西旬阳、宁强、汉中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和重庆万州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近期,多个城市轨道、公路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批,通过加大基建投资力度实现稳增长的政策取向进一步明确。

欧盟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

欧盟委员会6日发布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尽管中方多次呼吁通过磋商合作化解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但欧盟委员会仍执意发起反倾销调查,中方对此深表遗憾。

沈丹阳说,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复苏滞缓,各国光伏产业都出现了企业经营困难,破产倒闭等现象,中国也不例外。目前,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已形成“你 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中欧光伏产业更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利合作关系。限制中国光伏电池产品,不仅伤害中欧双方产业的利益,也将破坏全球光伏产业和清 洁能源的健康发展。中方再次敦促欧方信守二十国集团洛斯卡沃斯峰会承诺,在2014年前不采取任何新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措施,并收回任何已产生的新保护 主义措施。中方呼吁欧方能从中欧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和建议,通过磋商合作解决光伏产品贸易摩擦。

根据反倾销程序规定,欧盟将向被诉企业发放4套调查问卷,给予30天的答卷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2周。此后,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在立案后60天到 9个月之间,欧盟委员会将作出初裁,其间可能向被诉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初裁之后,中国企业仍有机会积极应诉。终裁将在立案后12个月、最迟不超过15 个月内进行,即最迟到明年12月5日前后,此案将给出仲裁的最终结果。一旦被认定反倾销,中国企业将可能在此后5年内被持续征收反倾销税,此后才有机会获 得复审。

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正与有关部门研究差异化征收红利税 待有关方案确立后将尽快出台

在6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正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对红利税实行差异化税率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待有关方案确立后将尽快出台。

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及市场人士提出,应对股息红利税按照投资者持有期限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措施,以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红利税征收等问题回应人民网 网友提问时表示,红利税调整将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程等情况,认真研究,通盘考虑,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断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鼓励支持资本市场长期投资,是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 2005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证监会积极配合协调,已经出台了减半征收个人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这位负责人说,证监会已对股息红利实行差异化税率事宜积极与财政部、国税总局进行沟通协调,目前,证监会正配合财政部、国税总局等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待方案确立后,将会尽快出台。

兰州新区定位西输东引 五大扶持政策力度空前

本报8月27日刊出的《第五个国家级新区花落兰州新区》独家报道,在市场引起强烈反响。报道刊出后,一时间,各路媒体纷纷将目光聚焦于这一国家级新区争夺战中的“黑马”。

接受记者采访的当地专家第二天告诉记者,他在出差的路上还未看到本报报道,电话就已经被想了解情况的其他媒体“打爆了”。兰州新区管委会人士更是对记者表示,过去两周内,甘肃本地和其他地区的媒体提出的采访要求让他们“应接不暇”。

百闻不如一见。在兰州新区发展规划获批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实地走访兰州新区,采访各方人士,并对一些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

甘肃省省长刘伟平和国家发改委西部发展司司长秦玉才今日上午10时将在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甘肃实施转型跨越发展暨兰州新区建设情况。届时,作为兰州新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也将正式公布。

一方面,兰州新区可以作为枢纽,把西北包括新疆、青海的资源品输出,承担加工制造后再运往东部;另一方面,新区也可以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就近生产支持西部发展的物资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将兰州新区定位为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地;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与现代物流中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在政策扶持方面,也将体现出“国家级”的待遇。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中要求,有关部门要在政策保障、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反面给予大力支持。

《意见》明确,将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鼓励新区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试先行;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上给予兰州新区重点支持,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社会资本在兰州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核准;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

“西输东引”是对兰州新区战略定位最直观的描述。兰州新区的区位优势,决定了其在物流和加工制造方面大有作为,颇有“过路财神”之意。

兰州新区剑指五大千亿级产业群 上市公司忙热身

据记者了解,早在《意见》发布前就有不少上市公司看好兰州新区发展,在新区投建项目,这其中不乏三一重工 、亚盛集团 等各行业龙头企业,而兰州黄河 、海默科技 等公司更是早就圈地而“伺机而动”。

以新区建设为契机,扩展兰州原本的城市发展空间,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也是把兰州建成西北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的重要考虑。随着兰州在西北地区的辐射作用提升,祁连山 、兰州民百 、三毛派神、西北化工 等一批本地上市公司也将长期受益于兰州新区建设的带动效应。

积极布局

早在《意见》发布前就有不少上市公司看好兰州新区发展,在新区投建项目,这其中不乏三一重工、中铁建、亚盛集团等各行业龙头企业,而兰州黄河、海默科技等公司更是早早圈地

以新区建设为契机,扩展兰州原本的城市发展空间,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也是把兰州建成西北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的重要考虑。随着兰州在西北地区的辐射作用提升,如兰州民百、派神、西北化工等一批本地上市公司也将长期受益于兰州新区建设的带动效应。

在兰州新区管委会成立刚刚两个月的时候,三一重工就与之签约建立兰州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销售在西北片区的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预计全面投产后年产能1200台,产值21.6亿元。同时,计划建设三一集团产品销售平台,展示销售三一集团的所有产品。

此外,继成功实施中铁21局兰州基地、兰州地铁一号线投资项目之后,就在《意见》发布前夕的9月4日,中铁建刚刚与兰州市政府签订兰州市崔家大滩土 地一级开发项目合作投资协议。项目总金额为100亿元,计划用3至5年时间,完成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南河道综合治理等项目内容。

拟上市公司IPO调查不充分 中介机构吃“黄牌”

日前,证监会对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星光影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负责相关项目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不尽责行为进行了核查,并对其采取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上海冠华IPO项目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前身——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与其新增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全面、不到位,对证监会在审核反馈中提出的问题未给予充分关注。

北京星光IPO项目的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保荐代表人的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发行人遗漏披露关联人信息的事实未给予充分关注。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对上海冠华首发项目的保荐机构爱建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梁亮、刘凡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北京星光首发项目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尹璐、杨卫东、韦荣祥、张鑫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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