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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任职资格管理 深沪交易所明确独董标准(2)

2012-05-31 16:08

深交所进一步明确独董任职资格标准

深交所发布《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标准和备案流程。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制度是督促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手段之一。近年来,为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交易所引入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公示制度。由于公示材料良莠不齐、部分公示材料不全,独立董事候选人公示效果受到局限。同时,原办法也存在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两项声明未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以及报送流程未预留业务电子化空间等问题。因此,本次修订,深交所充分征求了上市公司意见,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标准并优化了独立董事资料报备及候选人公示等后续业务流程。其中,针对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两项声明,要求提名人及候选人对声明所有内容予以逐项确认。

深交所负责人表示,监督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需要积极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借助社会舆论力量共同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往事如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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