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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择远:以三重视角观察并购重组扶优限劣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 赤择远  2011-08-30 11:38

■赤择远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赵立新日前表示,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在并购重组项目审核管理上采取一些扶优限劣的措施,推进各自监管和职能定位清晰。

首先有必要先来说说并购重组。

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简称“国发27号文”),明确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促进加快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国证监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以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行业整合、结构优化的并购重组活动为导向,形成规 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十项工作安排。

我们看到,十项工作安排围绕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改革路线,涉及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各个层面的基础制度,既有规范内部规则、程序,也有完善外部政策环境;既涉及近期的工作目标,也涉及远期的工作目标;既涉及治标的措施,也涉及治本的措施。

再来说说在对并购重组项目审核管理上,如何扶优限劣。笔者认为,这可以从审核方面入手。

记得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曾表示,根据十项工作安排,证监会目前还正在研究论证推行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

应该说,这项工作是加强改进监管工作、淡化和减少行政许可的市场化改革探索,其核心就是在审核标准公开、流程透明的基础上,加大中介机构职责, 促进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通过客观、公正、简捷宜行的评价标准,有条件地简化一批重组项目的行政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和公信力。

如果要对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做一个形象的比喻,那就是“快车道”、“正常车道”、“慢车道”。以“快车道”为例,项目审核环节较少,审核速度较快,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并购重组工作。

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是推进兼并重组工作的核心目的,因而,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也要围绕上述方向展开。而“分道制”审核的推行,将更加有利符合 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企业,顺利完成重组工作,做大做强,避免因审核流程延误产业整合的良好时机。此外,一些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将通过“慢车道”, 从严审核,避免一些“劣质”项目和企业借道重组方式,“混入”资本市场。

这是否可算是并购重组审核“扶优限劣”的一项举措呢?

最后再来说说对并购重组审核“扶优限劣”。这项举措一旦推出,对资本市场到底是好是坏呢?笔者认为这是好事。

我们看到,依托资本市场,我国钢铁、航空、电信、煤炭、医药等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整合,实现了集团资产的整体上市,有力地促进了产业集中度的提升和结构的调整。同时,通过资产收购重组,上市公司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改善上市公司的内在质地和营运质量。

应该说,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有的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在取得“壳”资源后,却将劣质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进行套现,这就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极大地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并购重组项目审核管理上“扶优限劣”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责任编辑:张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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