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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证券保荐人因海普瑞IPO遭证监会警示处罚

来源: 证监会网站  2011-07-04 10:01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对发行人取得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认证等事项的尽职调查没有勤勉尽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6月14日决定对冒友华、王韬予以警示。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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