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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烟花董事长违规炒股 370万收益划归公司

来源: 证券日报  2011-06-27 09:56

  ■本报记者 王 峥

  6月27日,熊猫烟花公告称,现任董事长赵伟平已将此前违规炒股所得的370.63万元汇付给上市公司。

  据了解,本次赵伟平汇付给上市公司的违规收益,源于其在2006年7月1日当选浏阳花炮(熊猫烟花前身)董事后,买入浏阳花炮股票87. 2503万股并在六个月内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此,证监会此前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入主前后买卖公司股票

  而对于赵伟平控制下的熊猫烟花来说,董事长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也只不过是公司诸多问题的冰山一角。

  今年3月25日,熊猫烟花就曾遭证监会公开谴责。原因除了违规交易外,信息披露上漏洞更是问题严重。

  2005年8月,熊猫烟花前身浏阳花炮的并列第二大股东因分别欠广州攀达2916万元,于是各自将其所持的浏阳花炮10.71%的股权抵偿给广州攀达,广州攀达以21.43%的持股成为浏阳花炮第二大股东。

  2006 年 1 月 20 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对浏阳市财政局持有的浏阳花炮的2000万股国家股进行拍卖,赵伟平绝对控股的广州攀达竞拍成功1000万股,自然人金狄、吴新华各自竞拍成功500万股。

  而金狄、吴新华持有的浏阳花炮股票1000万股其实是由广州攀达实际控制的,但广州攀达在当年的《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中并未披露广州攀达和赵伟平、金狄、吴新华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此后的2006年5月11日,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浏阳市财政局向广州攀达转让浏阳花炮28.32%的股权,共计35,678,320股。这次,广州攀达在《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中还是未披露广州攀达和赵伟平、金狄、吴新华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在经历完这些交易后,赵伟平控制下的广州攀达已经持有了浏阳花炮57.69%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

  而就在赵伟平逐步入主浏阳花炮的前后,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13日期间,赵伟平利用巫雪莲等个人证券账户,在广发证券广州农林下路营业部开户时办理指定交易转入浏阳花炮股票458.56万股。2005年12月27日至2006年9月19日期间,赵伟平又在同一家证券营业部开立翟进强等个人证券账户,买入浏阳花炮股票379.04万股。

  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4月5日与2006年9月13日至2007年3月26日期间,赵伟平将上述股票陆续卖出。

  律师称涉嫌内幕交易

  对此,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就表示,“由于当时赵伟平买卖浏阳花炮股票正值广州攀达入主浏阳花炮的前后,其在内幕消息放出前买入公司股票,又在内幕消息放出后出售公司股票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了内幕交易。”

  还有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其中包括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等。由此也可以看出,当时处于收购浏阳花炮行动中的赵伟平,显然需要内幕消息的知情人。

  此外,在2010年7月湖南证监局对熊猫烟花现场检查中,还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五个方面存在问题。尤其是广州攀达入主后,熊猫烟花以1000万元收购了大股东关联方在建工程,收购以后仅在2006年进行了后续投资便停建至今。

  同年,熊猫烟花还以1100万元的高价收购江西万载一个小村庄47.6万平方米的土地,而这块土地就是赵伟平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旗下的一个烟花生产基地,这块地被熊猫烟花购买以后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直到2009年10月才整体出租,3年的租金仅为100万元。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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