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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场高速收费期限之疑:如何应对香港股民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孟斯硕  2011-06-22 15:06

  五部委下发通知后,取消北京机场高速收费也成为人们呼吁的焦点。

  近年来,有很多学者和法律界的人士对这条高速公路的收费都提出了建议、批评乃至法律诉讼,但是收费仍在进行。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期限之疑

  北京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建成于1993年,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将其定位由原政府还贷公路修改为经营性公路,重新批准收费30年。

  2008年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显示,到2005年,北京机场高速收费总计32亿元。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6年底,还将收费90亿元。

  无疑,北京机场高速的投资回报颇丰。

  曾经起诉北京机场高速的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认为,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还贷公路在批准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的,必须终止收费,实行免费通行。首发公司至今仍在高速路上设置挡杆儿收取费用的行为“没有合法根据”,违反了相关规定。其收取的10元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2009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调整为“单向收费”,对出京方向车辆收费,进京方向车辆凭当日出京时的收费票据免费通行一次。

  “北京机场高速收费还有另外一条原因,那就是其上级公司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对香港的股民是有承诺的,这种承诺有法律效应。如果取消收费,股民是要追究责任的,这种责任有可能会追究到北京市政府。”李劲松告诉记者。

  收费公路的“难”

  事实上,如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仅北京市,包括1987年开通的京石高速在内的多条高速早已过了收费期。

  有媒体粗略统计,1987年建成通车的京石高速(北京段)、1993年建成通车的京津塘高速(北京段)、1990年建成通车的通燕高速(北京段)(原京哈高速)等,总长99.8公里的收费路段,已经过了收费期限。

  以京石高速为例,作为北京市首条收费公路,京石高速总造价10.15亿元,京石高速从1987年起开始收费,如果按照政府还贷路的最长收费期限15年计算,收费期最多不能超过2002年。

  而在1999年12月,京石高速的经营权被授予首发公司,经营期限30年,至2029年。如此一来,京石高速北京段总收费期限将达到42年。

  截至2004年12月,京石高速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剩余近6亿元。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至收费期截止日,京石高速累计可收93亿元。

  对于京石高速的收费,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在北京“两会”上提出这一问题。

  “收费公路的收费不能一概而论,一些高速公路的确有回报过高的问题,但是有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是有平衡流量、调整流量的作用的。”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研究员种曼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她举例,譬如北京至天津的京津高速,虽然已经过了收费期,但是如果立刻停止收费,会造成京津间的客流都涌向这一公路,使得这条公路的承载过重。

[责任编辑: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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